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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是:
会    长:包悦禅
名誉会长:巨天中
理事成员:高培淇 向梦孙 田野 马三泰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鲍悦禅 侯境远
会    刊:《中国国学文化》
会    址:中国·北京
姓名学培训班
主讲:宏名轩专家
时间:常年
费用:2000元
联系电话:010
-68020392
  中国姓名学联合会 重要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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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章程
作者:本站 时间:07-08 点击:

中国姓名学联合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中国姓名学联合会是专门从事姓名学研究的群众性的学术团体。本会面向全国,吸纳各地从事姓名学研究与开发的人才。
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把姓名学研究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,提高取名艺术水平,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,为社会进步、提高人的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服务。
第三条 本会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、法规。
第四条 为继承和弘扬祖国传统文化遗产,要本着对古典文化深入研究,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的方针。吸取精华,祛其糟粕,去伪存真,力争与现代科学接轨。反对封建迷信活动。
第五条 本会由中国政府正式批准成立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:
(一)广泛联系全国各地姓名学研究的学术团体及从事取名创业的专家、学者。
(二)为本会会员提供取名创业信息,经常组织经验交流。
(三)对姓名学爱好者及取名工作去进行培训,提高专业水平。
(四)组织专家对取名工作者学术水平进行考核评定,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。
(五)为个人姓名、企业名称、产品商标提供咨询服务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本会吸纳各地姓名学爱好者、专家、学者为个人会员。吸纳从事取名行业的工作者或单位为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。
第八条 凡要求入会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履行下列入会手续。
(一)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;
(二)填写入会登记表,并交验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。入会单位须交验国家机关注册登记证书;
(三)要求入会的个人须提交本人写的论著或论文(不少于1000字)
(四)须有两名会员作入会介绍人;
(五)经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审批;
(六)由本会秘书处颁发证书。
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(三)享受本会活动的优先、优惠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批评监督权;
(五)有入会、退会的自主权(退会时必须交回本会发的证书)。
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理事会通过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声誉,承担本会分配的任务;
(三)及时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;
(四)按时交纳会费;
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及损害本会权益的言行,经理事会审议通过,予以除名,并公示注销其会员证书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审议和批准本会工作报告;
(二)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;
(三)选举本会理事会成员;
(四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五)其他本会重大事项;
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。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,到会会员超过会员总人数三分之二通过的决议才能生效。
第十三条 本会理事会为本会的领导机构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讨论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审议向会员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;
(三)推选本会名誉会长、顾问、特邀理事;
(四)选举常务理事;
(五)提出副会长、秘书长任免建议;
(六)审议决定副秘书长以下工作人员任免事项;
(七)审议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;
(八)讨论决定本会其他事项。
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。由会长召集并主持,理事会到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通过的决议方能生效。
第十四条 本会常务理事会是常设的理事会办事机构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(二)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理事会职责;
(三)领导办事机构从事本会日常工作;
(四)讨论审议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(五)向理事会报告工作;
(六)审议批准本会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情况;
(七)其它事项。
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主持,副会长、秘书长及常务理事参加,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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